辽宁省工伤赔偿全省通用法律规定解读
辽宁省工伤赔偿执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与《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全省标准统一,工伤认定、鉴定、赔偿流程在省内各地市遵循一致的法律规则辽宁省人民政府。
一、辽宁省工伤认定通用规则
认定情形: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与视同工伤情形
申请主体: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
受理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认定期限:受理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二、辽宁省工伤赔偿项目与标准
统一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计算基数规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本人工资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采取受伤前与离职前工资就高不就低原则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伤残等级对应月数:一至十级伤残对应不同月数的补助金,全省执行统一标准,如九级对应9个月医疗补助金、12个月就业补助金
三、辽宁省工伤维权通用流程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协商→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各地市流程一致,仅具体办事部门与地址不同。
四、常见问题FAQ
辽宁不同城市工伤赔偿金额一样吗?
答:赔偿项目与计算规则一致,同伤残等级、同工资水平的赔偿金额基本一致。
在辽宁外地受伤能回沈阳申请工伤吗?
答:一般在用人单位参保地或注册地申请工伤,单位注册地在沈阳的,可在沈阳申请认定。
引用法条
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