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为:
1、其合同性质不同。劳务合同是劳务公司为雇佣人派遣劳务员工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劳务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劳务派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务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引用法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