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制度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法人代表权制度,其与传统民法的董事代表不同,为我国所特有。虽然《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而且我国的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直接来自法律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机关,与公司具有同一人格,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职权来自于法律或组织章程的规定,是一种规则规定的明确授权,不需要法人的授权委托书。任命和剥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只能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得以实现。
如上所述,我国的法定代表人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唯一性,亦即公司仅能由一个人代表,其行为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否则,如果法定代表人可以任意授权,就破坏了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唯一性。
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权授权他人代为行使其职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