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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征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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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14:51:05

许旺

许旺 律师

新疆赢获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国有房屋的征收需要先向上级人民政府进行申请,申请批准后才能够公布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公布后没有异议并且补偿搬迁过后就可以开始拆迁了;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这两种补偿方式。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引用法条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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