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当事人说害怕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针对这类情况该如何应对?教你用财产保全,为自己的权利“投保”。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措施。
二、财产保全要准备哪些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2、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3、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主要包括现金担保、保全保险、金融机构保函等。
遇到涉及财产给付的案件,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纠纷、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建议委托律师并进行财产保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