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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转包与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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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 17:54:39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转包与挂靠,核心区分标准在于违法合意的形成时间、缔约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权利义务的实际归属。

  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第三人,或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第三人的行为。其核心是承包方先合法承揽工程,再将合同核心义务全部违法转移给第三方,自身不履行施工、管理、质量担保等主合同义务。

  所谓挂靠,法律上称为“借用资质”,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低资质企业借用高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其核心是缔约阶段即存在主体资格的违法借用,被挂靠企业仅为名义上的合同主体,不实际参与工程缔约、施工与管理,仅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费。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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