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分为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那不同的效力怎样呢?
1、内部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财产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外部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制分别不同情况对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产生不同效力:
(1)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债务人夫妻财产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对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一无所知或者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故意捏造夫妻财产约定的,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