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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抵押、查封的闲置土地是否可以收回法律分析

我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发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后分别于1988年、1998年、2004年、2019年分别进行了修订或修正。本案国有土地出让时间在1993年,适用1988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1994年发布,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分别于2007年、2009年、2019年进行了三次修正。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

#征地纠纷1097 人看过

2023-11-28 14:16:55

土地征收时孩子尚在母亲腹中,出生后能否享有补偿款?

2022年10月19日,某土地置换项目指挥部与珠晖区某村村民小组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根据相关征地补偿标准,该组获得了征地补偿费用。原告小杨于2023年1月9日出生,系该组村民老杨的孙子,2023年1月18日落户在该村组。2023年2月16日,该村民小组召开组民大会,组民大会经表决形成该组征地款分配方案,但该分配方案中没有预留小杨的补偿款份额,小杨的法定代理人遂将该村民小组诉至珠晖区人民法院,要

#征地纠纷1066 人看过

2023-11-27 14:36:00

农村宅基地法律专项问题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

#征地纠纷1037 人看过

2023-11-27 14:05:54

法院如何审查证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院在诉讼中对于证据是如何审查的,才能知道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法院审查我们手中的证据,一般会从三个方面审查。第一个方面,是证据的真实性。就是你提交的证据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伪造、变造的。例如你提交一个会议记录,想证明争议各方曾经召开过会议,已经明确争议地的归属。但对方可能提出我们根本没有参加过这类会议,你的会议记录上的签名是伪造的。这就涉及到证据的真实性的问题。法院

#征地纠纷927 人看过

2023-11-20 14:10:17

土地纠纷中自己收集证据的重要性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中,我们自己收集证据非常重要,这一点和另外的行政诉讼案件有所不同。一般的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被告向法院提交证据。因为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但是在土地权属争议中,我们需要自己收集和提交证据,证明我对争议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在行政处理过程中,需要向处理机关提交证据;在诉讼中,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争议地是属于自己的。虽然行政机关在处理争议的过程中,也会通过调

#征地纠纷1017 人看过

2023-11-20 14:07:48

农村土地纠纷村干部不处理怎么办?

农村土地纠纷村干部不处理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司法所申请调解,如果还调解不成的话,就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处理纠纷。1、当群众发现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无法得到村干部的妥善解决时,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土地管理部门是处理土地问题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土地的流转、承包、征收等事项。申请调解时,群众应该提供详细的证据和资料,说明自己的权益和要求。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征地纠纷1028 人看过

2023-11-20 14:07:14

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最管用?

农村土地纠纷找村委会,镇、乡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法院最管用。具体政策依据如下: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征地纠纷1042 人看过

2023-11-20 14:03:54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房屋征收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

#征地纠纷900 人看过

2023-11-08 15:44:57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那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网友咨询: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律师解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

#征地纠纷1056 人看过

2023-11-07 14:40:40

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征地纠纷1065 人看过

2023-11-06 14: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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